参赛者须以个人力量完成比赛,不得依靠任何交通工具,违者取消成绩。
一、比赛检录
按比赛项目在不同区域进行检录。比赛前,按起跑场地标注的号码段站位。
二、计时方式
⒈参赛者到达计时检查点须主动配合裁判员计时,不得遗漏任何一个检查点,否则总成绩无效;
⒉比赛号码布,必须置于身体明显位置,在比赛过程中要被裁判员和工作人员清楚看见,不遵守此规定者,按犯规处理,不计入成绩;
3.比赛设关门时间,半程马拉松参赛选手应在4小时内完成比赛,5公里参赛选手应在1小时内完成比赛。比赛设有分段关门时间,参赛者在各补给站关门时间之后到达该点的,须主动退出比赛。
4.经医生检查,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比赛者也应退出比赛。拒不退出者不享受赛事补给和安全保障。
5.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赛者,须在就近的检查/补给站向裁判员提出。
三、补给站
1.比赛共设有补给站2个。参赛者可在补给站休息、进食或补充携带的饮水及食物,但不可以带走补给站内的瓶子、杯子或碗等一次性餐具,请自备水具。
2.参赛者在物资补给方面,除赛会提供的以外应自给自足;参赛者只可在补给站接受自行安排的亲友团的协助,在补给站以外任何地方不得被提供或接受支援。但在沿途商店、餐厅购买的饮品、食物不在此限之内。
3.无号码布者不允许进入补给站。
四、犯规处罚
1.违反以上竞赛规则之一者按犯规处理: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不享受参赛运动员和完赛运动员的待遇。
2.参赛运动员如对其他参赛者成绩有异议,或发现其他参赛者有抄近路等违规行为可向裁判长投诉并提供证据,组委会将调取被投诉者的比赛记录予以核实,并作出裁决。
3.参赛者如违反以上竞赛规则将被处以罚时、取消参赛资格处分。是否处分、如何处分由赛事组委会全权决定,不设上诉。
4.任何人不得私下转让名额,一经发现,转让者和受让者均将被列入组委会赛事禁赛名单,并向其他越野赛组委会通报,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取消比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