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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贵州省体育局
主办单位: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
中共惠水县委、惠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惠水县委宣传部
惠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
协办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县属国有公司
(一)日期:2023年6月17-18日
(二)地点:黔南州惠水县涟江公园
各院校、俱乐部、爱好者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参赛
(一)500米个人技巧赛(100人)
1. 男子公开组
2. 女子公开组
(二)2000米团队接力赛(4*500米,至少1名异性,20支队伍)
(六)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赛事前大量饮酒或睡眠不足者;
7.患有感染性疾病未痊愈者;
8.妊娠期孕妇;
9.感染新冠病毒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而未就诊排除新冠病毒感染者;
10.尚处于感染新冠康复期的未痊愈者或新冠病毒感染后,康复时间不满 35 天;
11.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有以下疾病状况,属猝死高危险人群,请咨询医师专业的判断,请勿勉强:
①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适(胸闷、胸痛) ⑦糖尿病
②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难 ⑧高血脂(总胆固醇>240/DI)
③不明原因的头晕 ⑨癫痫
④突然失去知觉 ⑩心脏病
⑤高血压(>140/90Hg) ⑪家族心脏病史(一等亲在60岁前发生心脏病或猝死)
⑥肾功能异常
特别提示:
赛事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组委会不提供关于运动员自身身体条件与健康状态能否参赛的咨询与评估服务,请确认自身身体条件是否能够参赛,并承诺如因自身身体或健康原因导致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建议运动人员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组织方同时也将为运动人员购买保险并在此范围内承担责任。运动员赛前禁止参与不利于运动的行为,如:酗酒、疲劳驾驶、熬夜等,如因产生任何后果,后果自负。
六、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参照执行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和本赛事规则。
(二)本次比赛采用预、决赛赛制。根据报名队伍数量进行随机参加预赛,半决赛采取现场抽签分组进入决赛。若任何组别的参赛人数不足8人,组委会将按实际人数减一录取名次。
(三)出发:坐姿出发(双脚在水中,臀部不离开板面),参赛组桨板取齐后,听到“预备”口令时,运动员可做好起身准备,但不得划桨,否则视为抢航犯规。听到发令汽笛声后,方可起身上板开始划行比赛。
(四)抢航:发令笛声响前不得划行,否则视为抢航犯规。第一枪召回。第二枪不召回,取消抢航选手比赛资格。
(五)途中:出发后全程必须站立划桨,划行时不可恶意冲撞、阻挡其它参赛选手,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六)落水:参赛人员落水后自行上板完成比赛者成绩有效;由他人帮助上板完成比赛者如无有效申诉,则成绩有效;参赛人员落水求救并由赛事救援团队救援,则取消比赛成绩。
(十一)在整个赛程中,如有故意或恶意冲撞、推挤、干扰其他选手的行为,其中也包含对其他选手器材的故意破坏等行为,都将依照规则进行判罚。
(十二)所有参赛者应注意使用手势信号。如需协助、受伤或遇到危险,参赛者应举高桨或双手挥动以示需要安全人员协助,接受第三方援助的选手视为退赛,取消比赛成绩;
(十三)本次赛事组委会将提供桨板、桨、救生衣,参赛选手可自行携带符合规则要求器材参赛,赛中选手需全程着救生衣,在比赛中选手有不穿救生衣的情况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十四)申诉:对成绩、裁判员的判罚以及参赛选手资格等的申诉,应在各组别成绩公示后30分钟内(以选手微信群发布时间为准),将申诉表和1000元申诉费提交至仲裁委员。如申诉成功,申诉费全额退回申诉人。
(十五)计时:所有参赛选手须按要求穿着号码衣、将计时芯片固定在指定位置。计时芯片有损坏或掉落的选手及时主动向裁判员报告参赛号码。
(十五)选手在每次小组比赛结束后,需将比赛装备按序放入指定区域,未按求摆放的按罚时5分钟处理。
(十七)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使用组委会提供的器材(桨板、桨、救生衣),如有丢失则按原价赔偿。
(十八)具体执行规则以组委会最终公布内容为准,组委会有对赛事规则变更的权利,及保留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二)团队接力赛:团队接力赛以预赛与决赛的顺序进行,取实际参加预赛团队有效成绩总排名的前8名团队参加决赛,(所有比赛项目替补名次不够,将不再进行名次替补);
八、参赛器材
(一)技巧赛选手可使用自带小于4.3米的充气板参加比赛,团队接力赛需使用组委会统一用板;
(二)参赛选手可自行携带符合规则要求的桨板和桨参加比赛。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
(一)所有项目前三名颁发奖杯及证书;完赛选手可获得证书。
(二)各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金,奖金分配方案如下(单位:元;金额为税前)
奖金表 | |||
名次/组别 | 技巧赛 | 竞速 | |
500米男子 | 500米女子 | 2000米团队 | |
第一名 | 800 | 800 | 2000 |
第二名 | 500 | 500 | 1500 |
第三名 | 300 | 200 | 1000 |
第四名 | 200 | 200 | 200 |
第五名 | 100 | 100 | 200 |
第六名 | 100 | 100 | 200 |
第七名 | 100 | 100 | 200 |
第八名 | 100 | 100 | 200 |
|
|
| 合计 |
(三)奖金发放:
1.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不在现场发放;
2.获奖选手名单赛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内如对获奖者比赛成绩有异议者,请联系组委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凡被举报的获奖选手,经调查取证确认违规,将被取消录取名次,后面名次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获奖选手向组委会提交本人照片、有效的银行卡号、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办理领奖手续;
3.领奖有效期为公示期结束后20天以内,超期未办理者按弃奖处理。
十、报名、报到
1.各参赛运动员于6月12日前通过报名通道进行报名。本次所有组别均免报名费,但报名时须缴纳100元押金,报到且参与本次比赛的运动员活动结束后原路返还押金,报名未参赛运动员则不予返还,请运动员须知。
2.报名方式:赛讯网:http://cnsaixun.cn/event?id=489753&mid=35403
赛讯网公众号:saixunwang;
3.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12日。
(二)报到
1.时间:6月17日 13点至18点
2.地点:惠水县涟江河 (惠民桥)
3.参赛选手报到时,现场签署参赛声明书和领取赛事包。
九、竞赛日程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6月17日(周六) | 13:00-18:00 | 报到、领取赛事包 | 涟江(惠民桥) |
比赛赛道测试、群众体验 | |||
器械检查 | |||
6月18日(周日) | 8:00 | 选手集结 | |
8:00-8:30 | 检录 | ||
8:30-9:00 | 现场技术会 | ||
9:00-9:15 | 开幕式 | ||
9:15-12:00 | 500米技巧赛预决赛 | ||
13:00-16:30 | 接力赛预决赛 | ||
17:00 | 颁奖仪式 |
注:组委会保留对比赛项目、时间和路线进行调整的权利,以组委会赛前技术会正式公布为准。
十二、应急与熔断
如遇疫情、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活动不能如期举行时,出于对所有人员的安全考虑,活动组委会有权临时更改比赛路线、项目、推迟比赛时间、提前终止比赛甚至取消比赛。组委会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且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十三、意外保险
(一)本届比赛为所有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因人个原因倒至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投保的,赛事中发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替换、倒卖以及使用非本届比赛号码布的违规者均无法获得保险资格。
(二)组委会为选手提供个人意外险。但由于自身疾病原因、身体原因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选手自行承担。
(三)组委会在赛事期间为选手提供免费现场医疗援助,但在医院救治讨程中,因选手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非赛事相关的医疗救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选手先自行与医院结算,然后与保险公司协商按程序理赔。
(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选手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十四、联系方式
赛讯网小赛微信号:SX86831725
咨询电话:085186800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7:30
十五、其他
(一)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附件1:示意图